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网络相关记录1922条 . 查询时间(0.504 秒)
网络主播与平台企业或经纪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坚持“在里不在表”的原则,以双方实际履行时的状态为主要依据,在个案中分析是否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从而明确网络主播与平台或经纪公司的主体地位,在保障网络主播权益的同时,促进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成立于2010年,设有1个公安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2个非公安专业——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现有教师31人,其中博士后1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达总教师人数的84%;教授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比63%,是一支师德师风好、素质水平高的年轻化教学科研队伍。
上诉人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盈九州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公司)、一审第三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公司)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4)朝民(知)初字第40334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6年8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
1.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的通知,包含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初步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合法权利。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但并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必要措施”应...
从首部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的司法解释出台至今,互联网技术几经迭代,作品的网络利用更加多样,如何确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的管辖依据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一个难点。为此,笔者梳理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管辖依据的历史沿革,总结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供今后研究和办案参考。
据路透社报道,加拿大近日公布了打击网络仇恨言论的法案草案。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请求商家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家必须出具。订单信息是网络购物的核心证据,消费者下单前要详细核对各项商品信息,付款之后要妥善保管订单信息,同时与商家沟通交易的聊天记录也具有证明力。
意大利通信管理局近日出台网络平台监管措施,规定网络博主必须对其发布的所有广告性质帖子和视频进行明确标注,并遵守儿童保护措施,违者将面临高达25万欧元的罚款。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形态,成为激活我国消费市场的新模式,且已呈现出从“头部主播”到“店播”的变化趋势,直播电商平台正朝着多元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同时,由于直播平台管理不严、治理能力有限以及网络直播准入门槛低、带货主播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网络直播消费纠纷案件激增。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一旦解约,平台账号归谁?双方“分手费”又该如何计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酌情认定提前解约跳槽的网红许某赔偿经纪公司预期可得利益损失1.2万元。
强化指导性案例应用,应当重视规则提炼与事实比对的不同进路分析。规则提炼是最高司法机关通过案例提炼类案适用规则,明确类案办理指引的工作。通过案例提炼规则,是我国指导性案例制度区别于英美法系判例制度的特色。规则具有简明权威等优势,规则提炼应用符合我国法治实践。
2023年10月2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的“反网络暴力立法项目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围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度探讨,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四十多位专家、学者应邀参会,为网络暴力立法内容建言献策,明确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的基本方向。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应用市场(或称为应用商店、应用程序分发平台)逐渐替代传统的网站下载应用程序分发方式,成为用户获取应用程序(应用软件)的主要途径。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可适用“避风港规则”抗辩侵权责任。现实中有人认为应用市场当然可以适用避风港规则来抗辩著作权侵权责任,其实这里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被告人卜某,男,1988年9月8日出生于安徽省滁州市,XX,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1月1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2月15日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静安区看守所(北片)。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