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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日本广播协会报道,日本自民党近日召开会议,提出对拥有优势地位的互联网企业巨头进行约束限制的新法案,这将涉及谷歌、苹果等行业巨头。
日本法院系统的官僚弊制——评《司法官僚》(图)
日本法院系统 官僚弊制 《司法官僚》
2021/8/24
日本行政法学者新藤宗幸教授写作《司法官僚》的缘起,是美国与日本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上的鲜明对照。美国存在地方政府诉州政府、联邦政府,或者州政府诉联邦政府的大量判例。在日本,中央与地方的政府关系则见诸行政文件,而几乎不会进入司法程序。新藤教授由此关注日本司法的“消极性”及其背后的“司法官僚”弊制。
由于1876年制定了代言人规则,代言人首次被公认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即为律师的前身。1893年制定了律师法,律师加入律师协会,但律师协会处于检事正(地方检察院院长)的监督之下,律师的工作范围也只限于法庭活动。此后,律师法经过修改,律师的工作不仅限于法庭活动,还扩展到了更广的范围,但律师协会却仍然处于司法大臣(司法部长)的监督之下。
1946年,随着以尊重基本人权、国民主权、和平主义为原则的日本国宪...
论日本法社会学的科学因素
日本法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 经验科学 民法解释学
2008/10/9
本文阐述日本法社会学的产生和发展,揭示战前和战后日本法社会学的科学因素。作者认为,早期的日本法社会学与日本马克思主义法学存在许多共同点,战后日本法社会学的发展则受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美国经验科学的深刻影响,这是日本法社会学得以不断创新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日本法社会学的科学因素对日本法学的研究方法、对“法”的理解和对民法解释学的发展均产生了积极的和具体的影响。
目 次一、引言二、新学说的内容(一)大村敦志说(二)山本敬三说三、两学说之间的异同(一)共同点(二)相异点1、关于日本民法第90条的价值取向2、关于违反公序良俗的法理3、两学说方法论四、对今后研究方向的展望(一)对新的领域界定的探讨1、举例2、分析(二)新的职能和作用1、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调整2、基本权与良俗之间的互动关系一、引言所谓“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有两层定义,一是从国家的角度定义...
关于利益衡量的两种知识――兼行比较德国、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利益衡量 利益衡量论 知识
2012/11/19
德国的利益法学派所主张的作为补充法律漏洞方法的利益衡量和日本民法者所提出的利益衡量论有着很大的不同,属于两种不同的知识,但在我国却被不加区分地使用着。我国目前正展开对法学方法论的引入与讨论,究竟应该选择德国还是日本的进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日本与中国犯罪体系论的比较”
日本 犯罪体系论
2007/12/10
2006年5月22晚,继聘请日本一桥大学王云海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仪式之后,名家刑法讲座第五十五期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成功举行。讲座由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担任主持。王云海教授主讲的题目 “日本与中国犯罪体系论的比较”。王老师从犯罪体系论的概念讲起,认为犯罪体系是表明或判断罪责的有无和罪责大小的基准、框架或组合。犯罪体系的目的是明示国家行使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