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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的优秀法学方面的人才,中山大学2015年拟主要面向广东省司政法系统的在职人员招收法学理论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法学院负责。
河南师范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法理学和宪法学试题。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面向全国,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经过5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5个博士点、30个硕士点以及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四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年学术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2011年7月,法学院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法学院。新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9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人,教授19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余人,在读博士的教师24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名。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3名,湖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4名,另聘有国内外知名...
湖南大学座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下,是由岳麓书院延续至今、办学历史悠久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教育在湖南大学已有百年历史,享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美称。2011年7月,法学院与...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精神,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0】40号)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自定。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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