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比较法学”相关记录196条 . 查询时间(2.482 秒)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是深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设立于2020年。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法定代表人的角色定位,因受继受法的影响,以及制定时的功利主义取向,忽视公司的人格性和团体性,采纳股东会中心主义,加之权责规定不协调,不仅导致存在规则上的冲突,还导致现代公司治理制衡功能无法落实,并引起了司法困境。要发挥法定代表人制度科学的公司治理功能,需要在协调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弱化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性,实行差异化设计,明确法定代表人的信义义务,以促进公司在市场经济改革中的发展...
随着人工智能(AI)的普及,机器和软件机器人对人类行为的监控产生了所谓的机器证据。这种新型证据对传统上为人类的证言证据量身定制的世界各国司法系统的刑事程序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的重点是在刑事审判中作为证据提出的、由人工智能驱动的系统产生的信息,此类系统观察和评估人类使用者的行为,预测其未来的行为,以便提高产品使用的安全性。
这类证据源于消费品产生的数据,一个鲜明的例子是自动化驾驶:以安全为特征的驾...
中国比较宪法学的重新定位与方法论重构
域外宪法 法律移植 比较宪法学 涉外法治
2022/4/21
在我国现行法下,存在着大量的行政法创设民事权益的现象。这一现象可以用分配行政的观念来理解:行政的现代性(利害关系错综复杂)要求,以公共性为媒介的利害分配需通盘权衡;我国国情的特殊性使这种通盘权衡具备了广泛的现实性。例如,矿业权等用益物权是在分配自然资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是在分配智力成果,排污权是在分配环境容量。由此可以发现,公法私法二元论已经不足以理解我国现行法,甚至...
为弥补普通法的固有缺陷,美国法律研究院得以成立并通过法律重述进行改革。法律重述所涵盖的领域从最初的9个逐步拓宽到现在的21个,部分重要法律领域的法律重述的编纂方式也从整体的一次性推出转变为分批推出。每个领域的重述都由报告人及参与专家通过特定的编纂程序反复汲取学理和判例的智慧而完成。美国的法律重述以条为基本单位,每一条通过黑体字规则、评注、例证与报告人注释阐明具体规范。这些清晰明确的规则成为了美国的...
中国史学一直有“孤证不立”的传统。陈寅恪提出并实践“诗史互证”研究方法,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主张地下文物与传世史籍的互证。后又有“三重证据法”“四重证据法”提出,以拓宽史料领域,增强史实客观性。多重证据法即互证法亦即印证法。它与兰克(L·V·Ranke)提出的“外证法”和“内证法”学理上一致。多重证据法“由一到多”的发展,体现出对印证广度与厚度的关注。而且多重证据法重视新证据的发现,在研究中...
随着《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和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实施,监察委员会业已成为我国的反腐生力军,其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与检察机关应当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然而,现实中践行这一原则仍存诸多困惑,如监检现实地位不对等、权力配置不对等、检察监督监察法律缺失、监检衔接机制粗疏等,即使刚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也未能有效解决。因此,遵从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在要求,在尊重监察委员会的监察监督和人民检察院...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具有解决劳动争议、平衡劳资关系、倾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积极意义,然而实践中其因长期缺乏强行性法律规范而处于完全的“任性”状态,引发了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乱象。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存在协议解除的适用要件不明,协议解除的程序规范缺位,劳动关系利益衡量错位,劳动立法表达模糊不清等缺陷。为填补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诸多漏洞,有必要厘清劳动合同协议解除制度的适用...
包需求合同的法理与适用
包需求合同 合同效力 履行 违约救济
2017/2/14
包需求合同源自商人从事商业实践的需要,是指买方所有需求都只能由卖方满足并根据买方需求量来决定合同数量的买卖合同,是开放条款合同的典型。古典合同法对于合同条款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通常会对数量条款不确定的包需求合同持怀疑态度。但在现代合同法,包需求合同是一种数量条款约定不明但可以通过买方需求加以确定的特殊类型买卖合同。它不论在英美法系、大陆法系还是中国法中都存在合法有效的解释适用空间。数量条款的开放性为...
已有的邻避运动肇因研究,一直遵循“诉权—感知—谋利”的解释框架。通过对R市邻避运动的实证分析,可以发现邻避运动的产生至少包括身份特质型动因、风险机会型动因与媒介建构型动因三个维度。对比传统解释框架可以发现,无论诉权、感知还是谋利,都不是邻避运动产生的核心肇因。相反,高动员特质、较低的抗争风险、新媒介的助推更易导致抗争行为。鉴于此,“多因型抗争”的解释框架应包含身份特质、风险机会、媒介建构等三个肇因...
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构建
集体土地征收 公益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2016/11/14
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相比,构建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所面临的问题要复杂得多,阻力也大得多。现行集体土地征收是为实现和保障国家对建设用地的垄断建立起来的。要缩小征地范围,将征地限缩在公共利益需要的范围内,必须首先打破"先征收、再出让"的国家垄断建设用地的供地模式,建立公益性建设用地与经营性建设用地相分离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以集体土地公有为逻辑起点,以国家利益至上为中心,以公权力为...
A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English and the German laws of unjust enrichment is in the way each establishes that any enrichment is 'unjust' and so reversible. Paragraph 812 (1) of the Ger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