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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分,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北京良田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2503。法定代表人:王军,执行董事。委托诉讼代理人:薛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家颐,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陈亚男,女,1974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辽阳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世杰(陈亚男之夫...
再审申请人甘肃盛德嘉业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嘉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甘肃省文化产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担保公司)、一审被告及二审上诉人甘肃三军会师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李义、李兰英,一审被告李晓洲、杨柳青、白银日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甘民终5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上诉人北京姓氏图腾文化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姓氏图腾中心)因与被上诉人汇同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同科技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的(2019)京73民初2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1年8月31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姓氏图腾中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季化,被上诉人汇同科技公司的委托诉讼...
黑山县铂爵婚纱摄影不服一审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第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判决结果严重错误。1.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是“铂爵旅拍”,是四字组合,红底白字,在百度里搜“铂爵”,能搜索到“铂爵旅拍”四字组合,不能出现“黑山县铂爵婚纱摄影”。黑山县铂爵婚纱摄影的字号为“...
锦州市松山新区鉑爵婚纱摄影店不服一审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事实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第一,认定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第17240024号,第22727997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证据不足。从案涉两份注册商标17240024号,22727997号注册证上看,注册人均为铂爵蜜月...
张鹏、大连每思帮杏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追加被告黑龙江汇海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办证人董某。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否定了事实真相和办证方的证据。办证的主体单位是黑龙江汇海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证人董某,由董某出具的每个被申请人的收据及承诺书为证。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没有约...
张鹏、大连每思帮杏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四、五、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追加被告黑龙江汇海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办证人董某。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否定了事实真相和办证方的证据。办证的主体单位是黑龙江汇海博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办证人董某,由董某出具的每个被申请人的收据及承诺书为证。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没有约...
沈阳鑫洪宝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其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原判决所认定的所谓再审申请人欠付被申请人10万元保证金(押金)这一事实,既没有再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与对方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予以佐证,同时又缺乏合法有效的录音证据予以证明,故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的证明。关于微...
上诉人石家庄麦颂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颂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当然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知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7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麦颂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延静,被上诉人梦响当然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红梅到庭参加诉讼。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廊坊市东方之珠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建国道235号新源天街商城A区三层。法定代表人:吕蔷薇,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崔佳润,男,1989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推荐代理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乐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南春路2号2层0536。法定代表人:吴莎,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
上诉人廊坊市汇乐吉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乐吉家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当然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了《二审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4-2号A座2501法定代表人:郑大志,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璇,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蔚县民艺工艺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蔚县蔚州镇行云轩小区3号楼6单元201室法定代表人:王宝合,经理。上诉人沈阳治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沈阳治图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蔚县民艺工艺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民艺公...
上诉人晋州市宜趣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趣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文化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知民初8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宜趣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发还重审或依法改判;2.诉讼费用由万达文化公司承担。...
上诉人三河市鸿优阁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优阁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梦响当然音乐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响当然公司)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知民初3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了《二审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鸿优阁公司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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