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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创建于2017年,是学校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牵引,适应学校格局深度转型要求,开展符合学科转型特征要求的学院设置优化调整工作,在原人文学院和海洋科学学院发展基础上组建。学院遵循学科、专业、学位点三局同布的建设原则,按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法学、公共管理学、海洋文化等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突出海洋特色和优势,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复合人才。
实施已有16年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全新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到底该“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有了更加明确的答案。1月27日上午闭幕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条例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1月14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积极迅速地构筑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基础和环境,发挥法律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促使韩国文化产业发展取得骄人业绩。 从法律名称明确冠以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角度讲,韩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国家。需要指出的是,文化产业在韩国的全称是“文化内容产业”,其内涵、外延与我国的文化产业是不同的。所谓文化内容产业,指的是文化内容产品的开发、制作、生产、流通、消费等以及与此相关的各项服务。
文化出版企业与版权之间有着天然紧密的联系。文化出版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版权的有力保护,文化出版企业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依赖并取决于版权保护的水平。
2010年是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将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按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一五”发展规划》、《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社图发[2007]14号)等文件精神,针对目前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文化共享工程2010年度工作通...
北京市、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党委宣传部: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的规定,学习出版社等13家中央所属文化企业已被认定为转制文化企业,现将名单发给你们,名单所列转制文化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4号)的规定享受税收...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为贯彻国务院决定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各文化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公告要求,凡悬挂国旗的,下半旗志哀。全国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停止组织一切娱乐活动。
近年来,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规范和整治工作,使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部分地区网吧仍然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切实加强网吧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文化部决定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
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
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现就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文化市场已成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平台。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提升中国文化企业在国际上的知名度,深度开拓日本及东南亚市场,商务部拟于2010年9月在日本东京举办“日本东京国际电玩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该展览为商务部主办的非商业性境外展览...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1号)第八条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号)第一条的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 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和鼓励文化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文化成果转化,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大力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拟于近期评选表彰一批对深圳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化企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我市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及获得国家级以上奖项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征集和摸底调查。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1583号 【发布日期】2009-08-18 【生效日期】2009-08-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583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9]2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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